欢迎访问律商网

律商网

律商网 > 律师入门 >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专职员工人数怎么样确定

www.olive-yun.com 2025-01-17 合同纠纷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专职员工人数怎么样确定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员工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打造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打造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打造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拓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打造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拓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打造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打造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参考需要打造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打造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打造,需要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阻挠。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随便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方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拟定。

以上就是华律网记者对于有关问题的回答,期望对你有帮助,如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Tags: 合同法 合同纠纷 其它合同纠纷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